上海陆金所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首页 > 信息披露

信息服务费收费规则

  • 收费标准
  1.   信息服务费将根据还款期数按月收取。
  2.   当期信息服务费=(当期期末剩余本金+当期应收本金)*月费率,费用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如果发生提前还款、理赔或代偿,则当期信息服务费计算至提前还款日(不含当日)、理赔日(不含当日)或代偿日(不含当日)。
  • 收费方式
  1.   债权人应按月支付信息服务费,并同意陆金服有权直接从债权人收到的当期回款中直接划扣当期信息服务费。
  2.   借款人未足额还款或逾期还款时,如债权人已收到的当期回款不足以支付当期信息服务费的,则当期回款将用于支付部分服务费,差额部分在债权人收到下笔回款后再行支付。

温馨提示:您可联系客服人员为您已支付的费用开具发票。